仓丰路(107国道-建设大街)道路工程交通导改单位比选公告

创建时间:2024-10-22

1.项目名称:

仓丰路(107国道-建设大街)道路工程

2.项目概况:

本项目全长约1653米,红线宽50米,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、排水工程、交通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管网综合、海绵城市等。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确定交通导改单位。

3.工作内容:

本项目的全部交通导改工作

4.资质要求:

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施工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
5.最高限价:

60万元,最终以相关评审单位评审结果为准,如最终评审价超出60万,以60万元计取。

6.公开报名时间及地点:

(1)文件接收时间

自公告发出日起请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:00递交比选文件。

(2)文件接收地点

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31号

(3)联系人:秦工   15931695367

注:比选文件及报价单应该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,逾期送达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。

  1.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交的资料

(1)公司简介

(2)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

(3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
(4)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及主要成员的资质

(5)报价单(后附报价单模板、报价单需单独密封)

比选单位应在提交全部资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

8.比选文件的编制

(1)比选文件应全部用打印、逐页编码,不得有任何涂改。

(2)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,并编制目录,散页无效。报价单无需装订,但需单独密封。

(3)比选单位应在比选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。比选时,委托代理人应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并由监督人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,确定其的身份合法有效。如果未携带上述原件或经核验不合格的其报价响应文件不予启封。

(4)文件的密封与标识:

比选文件及报价单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,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。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工程名称、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及联系人。

9.比选办法:

本次比选采用最高下浮率法,由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出3名评委会委员对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后,从满足要求的企业中选出费率下浮最大单位。

 

附件:比选报价单

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