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供电段客北配电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单位比选公告

创建时间:2024-10-22

1.项目名称:

石家庄供电段客北配电室建设项目

2.项目概况:

项目位于石家庄桥西区华星路以南、京广西街以东、京广铁路以西,还建规模: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4235.722㎡,其中道路用地约8571.910㎡,绿化地约1437.113㎡,实用地约4226.699㎡,还建建筑面积约1104㎡。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确定工程勘察单位。

3.工作内容:

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作

4.资质要求:
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并在人员、资金、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;(2)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;(3)具备至少1项一年内市政工程岩土勘察业绩,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。

5.最高限价:

“根据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2002年修订本”收费标准的市场系数为50%,最终结算以相关部门审定为准,最终评审价如果超过40万元,以40万元计取;最终金额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或相关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。

6.公开报名时间及地点:

(1)文件接收时间

自公告发出日起请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:00前递交比选文件。

(2)文件接收地点

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31号。

(3)联系人:秦工   15931695367

注:比选文件及报价单应该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,逾期送达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。

7.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交的资料

(1)公司简介

(2)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

(3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
(4)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及主要成员的资质

(5)报价单(后附报价单模板、报价单需单独密封)

比选单位应在提交全部资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

8.比选文件的编制

(1)比选文件应全部用打印、逐页编码,不得有任何涂改。

(2)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,并编制目录,散页无效。报价单无需装订,但需单独密封。

(3)比选单位应在比选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。比选时,委托代理人应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并由监督人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,确定其的身份合法有效。如果未携带上述原件或经核验不合格的其报价响应文件不予启封。

(4)文件的密封与标识:

比选文件及报价单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,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。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工程名称、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及联系人。

9.比选办法:

本次比选采用费率最低投标价(费率低价中选)法,由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出3名评委会委员对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后,从满足要求的企业中低价选出中选人。

 

附件:比选报价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0月22日